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珠海出台“蓝色动力”十条措施 ,加快建设区域性海洋中心城市

2025年10月14日 来源:南方+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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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日,珠海市海洋发展局正式印发《珠海市激活“蓝色动力”,促进海洋创新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措施》),旨在推动珠海加快建设区域性海洋中心城市。《措施》共十条,自2025年10月31日起施行,有效期3年。

  《措施》明确支持海洋技术升级改造,引导海洋领域工业企业开展高端化、智能化、绿色化、融合化改造,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给予每年2000万元财政奖励。同时,鼓励科技企业、高校及科研机构推动新技术“上岛下海”,扩大海洋应用场景,打造海洋牧场应用场景创新试验区。

  在关键技术攻关方面,珠海将鼓励企业、高校和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,聚焦海洋工程装备、海洋新能源、深海探测等领域,积极争取国家及省级项目支持。

  此外,珠海将开展涉海企业出题、科创主体答题行动,推动政产学研融合,支持成立大湾区海洋能源创新联合体。

  为强化人才和科研支撑,珠海鼓励高校院所与涉海企业构建合伙人关系,对突出贡献者给予表彰;对符合海洋产业方向的科研院所落地提供事后补助和配套支持,并在市级人才项目中单列海洋产业人才赛道。

  珠海还将打造“一站式”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,优先保障测试需求,探索建立保费补贴机制;支持建设海洋专精特新产业园,纳入5.0产业新空间优惠租金范围,推动产业集聚。在金融服务方面,创新海洋金融服务机制,规范海洋牧场养殖平台登记,鼓励金融机构成立海洋支行,开展“整园授信”。

  用海保障方面,珠海将优先满足海洋经济重点产业用海需求,优化审批流程,推动“标准海”供应,对现代化海洋牧场项目实行“打捆”环评,实现“拿海即开工”。

  (记者 王韶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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